关于征求
《眉山天府新区2025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区域的通告》
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因临近公告划定的禁燃禁放时间,为保障新区烟花爆竹管控工作顺利开展,需要及时将通告下发,故征集时间为7天。)
征集部门: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确保2025年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和引发重度以上空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上级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体要求,结合新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2025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网站留言,在本网页下方在线提出您的意见建议。
二、电话反映,拨打电话(028-36061251)反映意见建议。
三、邮件联系,邮箱地址1569331040@qq.com
四、信件传达,通信地址:眉山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收(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管委会办公楼四楼414室)
附件:关于2025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
关于2025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区域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上级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体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现就2025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时间和区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
眉山天府新区青龙街道、锦江镇、贵平镇全域禁止燃放,北斗镇甘泉村、高家镇金河村、龙马镇世享村全域禁止燃放;视高街道禁止燃放区域为视青路以北、益州大道以东、202乡道以南、清水路以西的兴盛园区。新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图见附件。

二、禁止燃放时间
2025年1月28日(除夕)、1月29日(正月初一)、2月12日(正月十五)。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的,由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权限,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禁放时间和区域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公安110。
六、本公告自2025年1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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